EBO服務
深圳億博檢測機構(EBOTEST)
135-7084-7473

一、玩具安全指令(2009/48/EC)
2009/48/EC指令于2009年6月18日發布,并于2009年7月20日生效,成員國于2008年6月29日前通過并公布了將新指令的條款轉換為國家的國家法律法規法,玩具安全指令有兩個主要目標:,確保兒童使用的玩具是安全的,保證玩具內部市場的順利運作。
投放市場的玩具必須符合玩具安全指令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,這些要求涉及玩具的物理,機械,化學和電氣特性;此外,玩具安全指令規定了玩具的易燃性,衛生性和(如果適用)放射性的要求。

二、玩具安全指令(2009/48/EC)涵蓋哪些產品
本指令適用于14歲以下兒童(稱為“玩具”)設計或預期的產品,無論是否專門用于游戲,為了確定產品是否屬于指令范圍,提供了以下標準:
1.任何設計或預期的產品或材料,不論是否僅限于14歲以下兒童玩耍。
2.“是否專有”一詞表示該產品不必專門用于游戲目的,以便將其視為玩具,但它也可以具有其他功能,例如,帶有泰迪熊的鑰匙圈被認為是玩具,或者是軟填充玩具形狀的睡袋。
三、根據玩具安全指令,有些產品不是玩具,這些包括:
1.公共場所的游樂場設備和自動游戲機;
2.裝有內燃機的玩具車;
3.玩具蒸汽機;
4.吊索和彈射器;
5.派對和慶祝活動的裝飾物;
6.用于收集器的產品,但產品或其包裝表明其適用于14歲及以上的收集者;
7.供兒童使用的運動器材,體重超過20公斤;
8.拼圖超過500件。
四、如何遵守CE認證玩具安全指令(2009/48/EC):
在將玩具投放市場之前,制造商必須使用以下合格評定程序:
1.內部生產控制或CE標志自我認證:制造商進行合格評定并以自己的方式記錄評估。
2.EC型檢驗,換句話說,玩具必須在第三方提交認證時提交:
(a)不存在涵蓋玩具所有相關安全要求的統一標準;
(b)如存在(a)點所提述的統一標準但制造商尚未應用或僅部分應用該等標準;
(c)(a)項所提述的一項或多項統一標準已刊登有限制;
(d)當制造商認為玩具的性質,設計,構造或用途需要第三方驗證時。